由于照相机、扫描仪、电脑、拷贝台、投影仪的广泛使用,致使签名和印迹的防伪功能日益衰减,必然迫使人们去探寻新防伪方法。曾有人请造纸厂为自己特制隐藏着个人姓名、标记的限量专用纸。结果是这种纸被生产者额外生产,暗中销售,可笑的是定做此种专用纸的书画家本人还没拿到所定的纸,结果用此种专用纸制造的赝品已流向了市场。这位书画家只好向世人宣布,他决定拒收拒用此种专用纸,凡用此纸的画都不是他的作品。又有人在墨色、印泥中暗自添加某种中药粉末,或是添加作者的DNA。还有人采用荧光、化学、微量元素等科技手段在作品画面中添加隐藏的标记。然而,这些防伪方法往往都存有被他人破密并盗用的隐患,从而使书画鉴定工作面临更加复杂、更加混乱的局面。用照相机对书画作品画面拍照备案比对的防伪方法,曾一度使人们感到可以信赖。但是由于喷墨打印技术提高了书画复制品的仿真程度,使照相放大比对作品细节的方法遭遇了难题与障碍。
更让人无奈的是,有些拍卖出或销售出的书画作品被证实是赝品后,买主向卖主提出还钱退货的要求,卖主竟诬告买主调换了作品,并以此拒绝买主的要求,使买主有口难辩。此类案例已多次发生,有的已告上了法庭,但是由于缺少书画交接环节的证据,法官们也很无奈。由此可见我国的书画艺术品交易过程缺少具有司法证明力的交易备案环节。我国文化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中就有了“推广艺术品登记认证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的内容。“十一五”规划已于去年底结束,今年已步入“十二五”规划,而“十一五”规划中的“艺术品登记认证制度”至今尚未得到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依然严重,其原因之一就是缺少行之有效的书画防伪方法。登记认证书画作品的工作没有令人信服的防伪技术支持,被登记认证的作品就易被人偷换,这种登记认证岂不是毫无意义,甚至更糟?加盖印章与签名的中国书画传统防伪方法,其防伪功能在当代已日益衰减,甚至已失效,这必然会给书画造假者和售假者有更多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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